乌兰察布市地处祖国正北方,内蒙古自治区中部,行政隶属内蒙古自治区,为地市级行政机构。荣获“国家园林城市”“国家卫生城市”,享有“中国草原避暑之都”“中国燕麦之都”“中国草原酸奶之都”等美誉。乌兰哈达火山、林胡古塞、辉腾锡勒草原、“乌兰察布之夜”等景区已成为草原旅游打卡地。
“乌兰察布”系蒙古语,汉译为“红色的山口”,也称“乌市”。乌兰察布盟形成于清朝康熙年间(1662年—1722年),1950年4月1日,乌兰察布盟人民自治政府成立。2003年12月,经国务院批准,乌兰察布盟正式撤盟设市。
一、行政区划
乌兰察布市东部与河北省接壤,东北部与内蒙古锡林郭勒盟相邻,南部与山西省相连,西部与自治区首府呼和浩特毗连,北部与蒙古国交界,国境线长100多公里。东西长458公里,南北宽442公里,总面积5.45万平方公里。
乌兰察布市下辖集宁区、丰镇市、察哈尔右翼前旗、察哈尔右翼中旗、察哈尔右翼后旗、四子王旗、卓资县、凉城县、兴和县、商都县、化德县,共1区1市4旗5县。设有6个经济技术开发区。户籍人口269万。
乌兰察布市政府驻地集宁区,位于察哈尔西街18号。城区绿地率40.23%,绿化覆盖率42.86%,人均公园绿地面积34.96平方米。
二、地理地貌
乌兰察布市地貌类型多样,自北向南主要由内蒙古高原、乌兰察布丘陵、阴山山地和丘陵台地四部分组成。属于阴山山脉的大青山东段灰腾梁横亘中部,大青山支脉蛮汉山、马头山、苏木山蜿蜒曲折分布于境内的东南部。习惯上将大青山以南部分称为前山地区,以北部分称为后山地区。最高点苏木山主峰海拔为2349米。
乌兰察布处于北纬40—44度之间,地处中温带,属于大陆性季风气候区,四季特征明显。因大青山横亘中部的分隔,形成了前山地区比较温暖,雨量较多,后山地区是多风的特殊气候。其夏季平均气温则罕见地明显低于周边所有区域(包括其北部地区),最热月均气候一般也低于20℃,极其适合夏季避暑,是我国的两处最佳避暑气候区之一。因此,乌兰察布的夏季,凉爽湿润,兼之空气清新几乎无污染,被中国气象学会命名为“中国草原避暑之都”。
三、旅游资源
乌兰察布位于长城以北农牧过渡带上,历史上就是中原王朝与北方少数民族交汇交融的地区。全市旅游资源丰富,有11个4A级景区、11个3A级景区。乌兰哈达火山、林胡古塞、辉腾锡勒草原、“乌兰察布之夜”等景区已成为草原旅游打卡地,受到各地游客的青睐。
四、旅游景区
北京向西一步,就是乌兰察布。距离北京240公里,是自治区距离北京最近的盟市,